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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摘选)
2017-03-27 17:19  

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摘)

2017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前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各地各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有计划、分层次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院系负责同志进行全面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学习研究。

2.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体系式学习,生动开展有质量的、能够推动实际工作的融合式讨论,生动开展案例式教学,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各地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管理体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地方教育工作部门分管书记、直属高校书记培训,举办高校宣传部长、统战部长、院系党组织书记、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审、评奖评优条件。修改完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

3.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在全国高校普遍开展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制订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测评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出台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意见。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整治和查处国有资产、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生转学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直属高校党政同审试点。

5.加强教育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订出台关于加快高等学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制订出台高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做好直属高校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加强部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选任,严格驻外干部选派和日常管理,协调推进高校、地方、直属机关双向挂职锻炼。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6.强化改革顶层设计。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着力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健全重点改革任务台账,全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健全部省、部市共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机制。发布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研制发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发布实施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专项规划》。

10.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认定一批示范高校,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建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办好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为中国制造2025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发布并实施《关于职业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12.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实现有关节点省份签约省部共建签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备忘录全覆盖。实现“一带一路”国家国别和区域研究全覆盖。与有关“一带一路”国家新签订10个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加大留学经费投入,增加来华留学和出国留学奖学金名额,研究推动提高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继续推进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出台关于做好新时期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好中美等6个人文交流机制,开拓建立中德、中南非等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筹办“中国—东盟教育周”十周年活动。举办“金砖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加快修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中央对港澳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制订《APEC教育战略》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对教科文组织工作,实施全球治理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动实施全球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办好第十二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印发关于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支持孔子学院建设的意见。

三、加快优化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印发实施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的思路、任务和举措。启动第二批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等,健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举办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完善以赛促教学改革机制。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发布2016年全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研究推进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建设。大力加强职业培训。

四、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22.建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目录制度。加快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审议和统一使用工作。建立国家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制度。

24.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完善高职、普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2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系统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课、核心课程群建设,认定一批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继续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完成全国1000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任务。提升教育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30.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力开拓城乡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深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推动各地各高校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推送优秀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加强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六、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1.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立完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及高校教师国培计划体系,推进培训学分管理,提高培训实效。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办好“当代教师风采”专栏。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全面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32.督促落实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推动各省(区、市)2017年年底前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推动落实完善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各省(区、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

33.全面加强依法治教。进一步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正案》和《校企合作条例》的审议。完成《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和《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的起草,启动《学前教育法》立法,推进《学位条例》修订。研究制订《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学校未成年学生保护规定》等规章。设立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立法咨询专家库。启动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出台关于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订部属高校加强法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34.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对照新审定修改的教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规定,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和查处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教育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民生资金等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行风学风建设,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全面实施《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中管高校的要求。提高政治巡视站位,实现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全覆盖,积极配合做好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加强督促整改和跟踪督办。

35.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完善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第五届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印发应急疏散演练规程。加强学校安全监管,组织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出台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平安高校”精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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